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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检法原两长同被公诉:检察长涉受贿、院长涉徇私枉法
来源: | 作者:法制与维权 | 发布时间: 2022-07-24 | 46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凤凰县法院原院长被公诉。怀化检察 图

  凤凰县检察院原检察长被公诉。怀化检察 图

  7月23日,据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消息,湖南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立新涉嫌徇私枉法罪,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岸涉嫌受贿罪,均被怀化辰溪县人民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据通报显示,朱立新与王岸均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辰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两人涉嫌罪名不同,朱立新涉嫌徇私枉法罪,王岸涉嫌受贿罪。

  公开简历显示,朱立新与王岸曾于同一时期在凤凰县分别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朱立新,男,土家族,1968年1月出生,湖南龙山人,大学本科文化。曾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宣传教育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7年10月至2020年11月,先后任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凤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王岸,男,土家族,1972年2月出生,湖南临武人,大学文化。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宣传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公诉二科科长等职务;2013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2022年5月,朱立新、王岸先后被“双开”。

  据湘西州纪委监委官网显示,近期被“双开”的还有凤凰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龙晓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石丽。两人均涉嫌受贿、行贿和徇私枉法犯罪,其中,龙晓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而石丽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据澎湃新闻消息  记者 庄岸)



编辑:汪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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