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鹏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带头遵纪守法,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鹏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鹏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长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据新华社太原消息 记者:刘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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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被“双开”
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筱玲在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刑三庭庭长,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期间,徇私枉法,把审判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诉讼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罗筱玲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筱玲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娄底市第六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娄底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据新华社长沙消息)
编辑:汪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