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维权讯:记者 汪锦梅)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坚决废止。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最高法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介绍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的相关情况。
贺荣表示,清理结果具体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第二种情况是,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三种情况是,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