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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一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窒息”死亡,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来源: | 作者:法制与维权 | 发布时间: 2021-06-26 | 2374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27日,虞城县站集镇夏楼村村民高某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进入虞城县安康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6月13日凌晨,高某某突然出现“窒息”症状后死亡。之后,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对尸体面部等处进行了美容。家属对高某某死因表示质疑,认为医院未尽到看护责任。目前,虞城县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

“才41岁,就这样不明不白去世了,我实在接受不了。”6月21日,高某某的父亲高德胜见到记者,满眼含泪地说。

据高德胜介绍,高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10多年了,一直断断续续地接受治疗。前段时间听邻居说,虞城县安康精神病院治疗这病效果不错,5月27日,他就领着高某某来到这家医院,找到了一名刘姓医生。刘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交了3000元医疗费后,高某某开始了住院生活。

由于在精神病院住院不需家属看护,高德胜就去了江苏南通打工。10多天来,高德胜也没有跟医院联系过。

高德胜说,6月13日凌晨4点多,他接到了刘医生的电话,说高某某窒息了。之后,确定高某某已经死亡。

6月14日一早,高德胜赶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发现高某某的尸体面部已经被美容,还穿上了西装打上了领带。一开始,高德胜都没有认出儿子。

虞城县安康精神病院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查房时发现患者窒息,面部青紫,呼吸困难……”

而虞城县人民医院的病例上有“院外死亡”的字样,意味为送到该医院前,高某某已经死亡。

“好好的人怎么会出现窒息,到底因为啥引起的窒息,出事后为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给尸体美容了,他们这种行为让人难以理解。”高德胜说。

虞城县安康精神病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进入法律程序,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患者死因需要进行解剖鉴定。“如果司法机关认定我们有责任,我们该承担承担。”

目前,虞城县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据商丘网—京九晚报消息 记者:张坤




编辑:汪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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